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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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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筆記 / 27

系所發展獎勵

本校為獎勵績優系所,帶動教學單位良性競爭,於101年6月8日第67次校務會議通過「淡江大學系所發展獎勵辦法」,自101學年度起舉辦系所發展獎勵活動。
  • 評審作業依下列程序進行:
  1. 初審:每年三月由本校相關單位依「系所發展績效衡量構面及指標」提供資料,由財務處統籌計算綜合排序分數,再由校長核定進入複審之系所名單。

    「系所發展績效衡量構面及指標」之內容及定義,由財務處依校務發展方向訂定,報請校長核定後另行公告。

  2. 複審:進入複審之系所於五月舉行之審查會議中進行成果簡報,由評審委員會評分並依總分高低以序位法排定名次。
  3. 總排名採序位法排序,初、複審排名分占百分之六十、四十,由評審委員會擇優選取獲獎單位。
  • 獎勵方式
  1. 獎勵金額每單位新臺幣十五萬元,得視預算調整之。
  2. 獲獎者均頒獎牌與獎金並刊登於淡江時報,且於校務會議時公開表揚。

學年度
屆數
得獎單位(依筆劃順序排列)
111
11
電機工程學系、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、財務金融學系、航空太空工程學系及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
110
10
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、航空太空工程學系、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、管理科學學系、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
109
9
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、航空太空工程學系、教育科技學系、會計學系、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
108
8
土木工程學系、日本語文學系、航空太空工程學系、財務金融學系、會計學系
107
7
航空太空工程學系、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、會計學系、資訊工程學系、電機工程學系
106
6
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、統計學系、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、電機工程學系、
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
105
5
土木工程學系、統計學系、會計學系、資訊工程學系、電機工程學系
104
4
土木工程學系、統計學系、會計學系、資訊工程學系、電機工程學系
103
3
土木工程學系、財務金融學系、統計學系、電機工程學系、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
102
2
土木工程學系、化學學系、統計學系、資訊工程學系、電機工程學系 
101
1
化學學系、電機工程學系、資訊工程學系、企業管理學系、資訊管理學系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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